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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0日 17:28:19 来源:蓝基因医学教育


1执业药师定义与使用单位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条规定: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Pharmacist。

2、2018年参考人员考试周期顺延到2021年

参加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3、中专学历只能再考两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4、2019年执业药师最新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 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 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
年。

5、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

1)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2)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个科目。
6、2019年起执业药师考试周期

1)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免考条件: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7、考试大纲与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
8.《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有效期为

9执业药师可聘为主管(中)药师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来源: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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